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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26-01-09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规范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申报和选题做如下要求,具体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

1.国创计划、省创计划原则上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,四年级本科生或二年级专升本学生只能参与项目申报,不能主持项目;

2.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(包括负责人);

3.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,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;

4.每个项目最多2名指导教师,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5项校级项目,2项省级项目;

5.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,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;

6.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课题研究,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资格;

7.建议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的教师以及近3年新引进博士积极参与项目指导。

二、项目选题

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,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。选题范围包括:

1.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(服务)课题中的子项目;

2.开放实验室、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;

3.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制作项目;

4.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;

5.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;

6.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、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;

7.社会调查项目;

8.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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