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 | 学院首页
首页 > 实验室建设 > 实验室简介 > 正文

实验室守则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28 点击数:

 


一、根据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验室主任对全实验室的教学、科研工作负责,各分区负责人对本分区工作负责,各分区实验室的老师、学生对本实验室工作负责,明确各实验室责任人和管理职责;要进分区做实验,需向分区负责人申请,得到批准后,方可进入;

二、实验室内要保持整洁、卫生,实验物品、仪器设备摆放有序;

三、做实验时学生应穿着实验工作服;

四、实验室要有防火、防爆炸、防盗的基本设施和措施,实验室内禁止存放私人生活物品;

五、实验过程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,做好实验记录,不得擅自离岗,保持科学精神,实事求是,严禁弄虚作假;

六、严格管理化学易燃、易爆、强腐蚀试剂、放射性同位素、有害人体射线源、动物、各类病菌,专门存放,明确管理责任人;

七、安全操作大功率仪器设备,使用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;

八、高压容器放置位置合理,安放稳固。易燃与助燃高压气瓶要分开放置并要有固定高压气瓶装置;

九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,对实验室的“三废”要有妥善的存入及处理办法;

十、实验室执行签入签出制度,最后签出者应负责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等安全情况;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。

地址: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编:250200 电话:0531-66778082 Email:qlnuwdxy@163.com
Copyright ? 2016 齐鲁师范学院'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

关闭